2022年以來,為支持重大項目招引建設、產業(yè)鏈培育和科技創(chuàng)新,江西省贛州市上猶縣政府充分發(fā)揮縣產業(yè)投資基金作用,推動上猶縣產業(yè)轉型升級。健全產業(yè)投資基金管理制度,切實規(guī)范基金運作,助力上猶縣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擴大就業(yè)、改善民生、促進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
為推動相關產業(yè)突破與提升、培育經濟新動能,建設現代經濟體系、實現高質量發(fā)展,上猶縣發(fā)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猶發(fā)投集團”)擬籌建一支新質生產力創(chuàng)業(yè)投資基金和一支新質生產力天使創(chuàng)投專項基金,兩支基金將以股權投資的方式引入新材料、新能源、電子信息、智能裝備制造、文旅相關產業(yè)領域的標的?,F擬面向市場公開為兩支基金遴選基金管理機構1名。
一、擬市場化遴選管理機構的基金
(一)新質生產力創(chuàng)業(yè)投資基金基本情況
1.基金注冊在上猶縣內;
2.基金總規(guī)模為40000萬元,分五期出資,每期比例20%,在第一期投資金額到70%通知下一期的出資。
3.基金存續(xù)期為8年,5年投資期+3年退出期,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延長2年。
4.投資領域:優(yōu)先投向上猶縣的早期科創(chuàng)企業(yè),方向為新材料、新能源、電子信息、智能裝備制造、文旅相關產業(yè)等。
5.返投約定:投資于在上猶縣注冊登記企業(yè)的金額及其他可認定為返投的金額之和不低于上猶縣實繳出資比例的1.5倍。
6.出資要求。上猶發(fā)投集團對基金的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80%,基金管理機構需募集基金認繳出資額的剩余份額(基金管理機構認繳出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1%)。
7.管理費用:管理費的計費費率為不高于2%/年。
8.退出機制?;鸩扇」蓹噢D讓、股票減持、股東等回購以及解散清算等方式予以退出。有下述情況之一時,基金可選擇提前退出:
1)基金章程或協議簽署后超過6個月,未按規(guī)定程序和時間要求完成設立或增資手續(xù)的;
2)出資撥付基金賬戶12個月以上,基金未實際開展投資的;
3)基金投資項目不符合政策導向的;
4)基金管理機構發(fā)生實質性變化且未經相關基金權利機構審議通過的;
5)發(fā)現其他危害基金安全或違背政策目標等事前約定退出情形的。
(二)新質生產力天使創(chuàng)投專項基金基本情況
1.基金注冊在上猶縣內;
2.基金總規(guī)模為10000萬元,按項目出資。
3.基金存續(xù)期為8年,5年投資期+3年退出期,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延長2年。
4.投資領域:根據上猶縣政府需要招引的合格企業(yè)進行投資。
5.返投約定:投資于在上猶縣注冊登記企業(yè)的金額及其他可認定為返投的金額之和不低于上猶縣實繳出資比例的1倍。
6.出資要求。上猶發(fā)投集團對基金的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99%,基金管理機構認繳出資額的剩余份額1%)。
7.管理費用:管理費的計費費率為不高于1%/年。
8.退出機制。基金采取股權轉讓、股票減持、股東等回購以及解散清算等方式予以退出。有下述情況之一時,基金可選擇提前退出:
1)基金章程或協議簽署后超過6個月,未按規(guī)定程序和時間要求完成設立或增資手續(xù)的;
2)出資撥付基金賬戶12個月以上,基金未實際開展投資的;
3)基金投資項目不符合政策導向的;
4)基金管理機構發(fā)生實質性變化且未經相關基金權利機構審議通過的;
5)發(fā)現其他危害基金安全或違背政策目標等事前約定退出情形的。
二、基金管理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運營資質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業(yè),實收資本(或出資額)不得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且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會完成管理人登記。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公司治理及內控機制等管理制度健全,有規(guī)范的項目遴選機制、投資決策機制、激勵約束機制、資產托管機制和風險控制機制。
3.管理機構具備投資、財務、管理、風險控制等各方面人才,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股權投資或相關投資經驗的專職投資業(yè)務人員。
4.管理機構成員沒有受過行政主管機關、司法機關處罰的不良記錄;管理機構在3年內未受過行業(yè)自律組織處罰。
三、應征管理機構應提供以下服務
1.項目儲備:推薦至少3個符合基金投資領域的項目并提供項目資料;
2.資金管理:管理機構應當依法依規(guī)選定江西省贛州市內已取得托管資格的商業(yè)銀行擔任基金托管人,簽訂托管協議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投資間隙資金僅限于投資銀行存款、國債、地方政府債、政策性金融債等安全性和流動性較好的固定收益類資產。
4.退出安排:優(yōu)先考慮對項目退出渠道有明確策略或設計的基金管理機構。
5.信息披露:優(yōu)先考慮信息披露規(guī)范,保障出資人知情權的基金管理機構,有完善的信息披露機制。
6.風險控制:基金管理機構應滿足:①具備完善規(guī)范風險控制體系、投資決策程序和投后評估體系;②整體運營規(guī)范;③未受到過行業(yè)處罰及自律性組織譴責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1.時間: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每日8:30時至12:00時,14:3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
2.方式:現場或網上免費獲取【網上獲取方式:請各潛在參選機構將報名項目名稱、公司名稱、聯系人信息(姓名、電話、郵箱)、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經營者)授權書(若法人參與僅提供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發(fā)送至代理機構郵箱:2592495805@qq.com,代理機構收到報名郵件后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遴選文件。】
五、遴選時間及地點
1.遴選時間:2024年12月31日9時30分
2.遴選地點:贛州市匯千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3.參選文件遞交方式:現場遞交或郵寄方式。采取紙質資料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和電子資料一份共同遞交的方式。若郵寄,郵寄到達日不得遲于2024年12月30日17時00分。
電子資料應包含:
(1)全部紙質資料掃描件(PDF文檔);
(2)可編輯文檔,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
(3)電子資料和紙質資料須保持一致;
(4)文件名:“申報資料+申報機構名稱”。
4.申請人應承諾對申報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一致性負完全責任,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取消其申報資格,嚴重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5.遴選單位將根據參選人遞交的報名資料對照本公告參選人資格條件和所需審查的材料等綜合情況進行審查;
6.遴選單位對基金申請相關事項擁有最終解釋權;
7.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12月30日17時00分;
8.遞交地點:贛州市匯千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上猶縣文興路建筑企業(yè)孵化中心二樓);
9.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至指定地點的參選文件,遴選單位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遴選資格;
10.采購代理機構向最后中選機構收取人民幣叁萬元(¥30000元)的代理服務費,請各參選機構充分考慮這一因素。
六、聯系方式
1.遴選單位信息
遴選單位名稱:上猶縣發(fā)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及電話:廖先生 0797-8508989
2.代理機構信息
代理機構:贛州市匯千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郭女士
聯系電話:0797-8546288
電子函件:2592495805@qq.com
贛州市匯千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