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2024年6月27日上猶縣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任命黃居財?shù)?5名同志為上猶縣人民法院陪審員,任期五年(自2024年6月27日——2029年6月26日止)。根據(jù)《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第二十一條之規(guī)定,現(xiàn)對任命的75名人民陪審員名單予以公告,具體名單如下:
黃居財、胡斌、劉華連、嚴由鋒、李小榮、謝寶健、董顯亮、彭先華、黃清華、李發(fā)榮、鐘莉梅、吉桂利、邱梅英、張禮文、鄧貴先、鄺小云、賴厚才、曾永繁、舒茂林、陳克天、劉小麗、吳應溏、鄭琪、胡承志、黃冬華、黃宇軒、黃梅林、劉文道、沈倫招、賴宗賓、鐘衛(wèi)東、曾昊、羅學仁、李升梁、藍亞萍、孔祥燕、邱詩榮、黃燕、藍有華、張昭棟、王傳富、王路萍、朱小芳、李麗娟、羅國英、謝才泉、黃英林、田維華、蔡火娣、黃維河、陳芳珍、溫輝賢、袁玉蘭、廖華連、駱俊風、巫洪、李鋒、廖愛京、劉玉君、葉貞青、胡微、吳詩美、李慧敏、賴慧、黃波、余圓燕、胡明蘭、鄒華雋、藍麗萍、鐘顯洪、謝珍、曾德明、毛玲燕、張全愷、曾民高。
上猶縣人民法院
上猶縣司法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