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們編制了《上猶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我委依據(jù)相關職責和法規(guī),行使行政職能所涉及的經(jīng)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指南》及時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我委門戶網(wǎng)站(www.jxsydpc.gov.cn)或縣人民政府網(wǎng)(www.hyht-hotel.com)以及縣政府指定的場所進行查閱。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委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九類:
1、概況信息。包括本委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及其職能;委機關、委屬單位;委領導介紹。
2、法規(guī)文件。包括本委執(zhí)行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上級發(fā)改委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3、發(fā)展規(guī)劃。包括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及相關政策;年度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及執(zhí)行情況,年度工作報告;我委年度工作、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計劃。
4、工作動態(tài)。包括我委重要會議、活動報道,自身建設等重要政務的最新動態(tài);國家發(fā)改委動態(tài)及省、市發(fā)改委動態(tài)。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政務公開、公示。
5、人事信息。包括領導干部任免公告;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6、財經(jīng)信息。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情況,重大社會公益事業(yè)建設情況;招商引資情況。
7、行政執(zhí)法。行政許可等具體行政行為的執(zhí)法情況。
8、公共服務。我委有關面向公民、企業(yè)和其他經(jīng)營者及涉外服務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除上述8類信息以外的我委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具體詳見本委編制的《上猶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或我委門戶網(wǎng)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縣政府指定的場所進行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采取網(wǎng)上公開、在主要辦公場所公開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場所公開等形式。我委網(wǎng)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
(三)公開時限
我委網(wǎng)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發(fā)展規(guī)劃、行政執(zhí)法依據(jù)、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wǎng)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我委將不再繼續(xù)通過網(wǎng)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我委主要辦公場所查閱,查閱地點:上猶縣猶江大道16號四樓,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聯(lián)系電話:0797-8541879。
2008年5月1日起,屬于我委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委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委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本委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lián)系電話、傳真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上猶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辦公地址:江西省贛州市上猶縣縣行政中心409室 郵政編碼:341200
聯(lián)系電話:0797-8541879 傳真號碼:0797-8541879
電子郵箱:syfgw2018@163.com
受理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二)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
向本委提出申請的,填寫《上猶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信息公開申請表》(樣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發(fā)改委辦公室領取,也可以在上猶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wǎng)站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zhí)峁┰撔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委網(wǎng)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委辦公室當場提出申請。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jīng)辦人身份證。
2、申請?zhí)幚?/span>
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本委辦公室對《申請表》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完備可以受理的,應當場受理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zhí)》;對于要件不完備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
本委辦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按規(guī)定程序對申請進行審查,予以登記,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申請人所提申請內(nèi)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guī)定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委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委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意見。 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
根據(jù)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tǒng)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委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依法不屬于本委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3、答復時限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4個工作日);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jī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4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
本委處理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流程圖: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l、屬于國家秘密的;
2、屬于商業(yè)秘密或公開可能導致商業(yè)秘密被泄露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三、監(jiān)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委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797-8544103 傳真:0797-8544103
通信地址:上猶縣行政中心上猶縣人民政府法制辦
郵政編碼:341200
接待投訴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或上一級政府投訴。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委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上猶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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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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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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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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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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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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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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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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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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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 其它組織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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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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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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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辦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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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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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辦人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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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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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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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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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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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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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況 |
所需信息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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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 內(nèi)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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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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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信息的方式(可選) □ 郵 寄 □ 電子郵件 □ 傳 真 □ 自行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