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們編制了《上猶縣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我局依據(jù)相關職責和法規(guī),行使行政職能所涉及的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指南》及時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縣人民政府網(www.hyht-hotel.com)以及縣政府指定的場所進行查閱。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九類:
1、概況信息。包括本單位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及其職能;局機關、局屬單位,局領導介紹。
2、法規(guī)文件。包括本單位執(zhí)行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3、發(fā)展規(guī)劃。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及相關政策;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及執(zhí)行情況,年度工作報告;我局年度工作、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計劃。
4、工作動態(tài)。包括我局重要會議、活動報道,自身建設等重要政務的最新動態(tài);國家、省、市上級部門動態(tài)。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政務公告、公示。
5、人事信息。包括領導干部任免公告;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6、財經信息。
7、行政執(zhí)法。行政許可等具體行政行為的執(zhí)法情況。
8、公共服務。我局有關面向公民、企業(yè)和其他經營者及涉外服務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除上述8類信息以外的我局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具體詳見本單位編制的《上猶縣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縣政府指定的場所進行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在主要辦公場所公開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場所公開等形式。我局網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
(三)公開時限
我局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發(fā)展規(guī)劃、行政執(zhí)法依據(jù)、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我局將不再繼續(xù)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我局主要辦公場所查閱,查閱地點:上猶縣交通運輸局,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聯(lián)系電話:0797-8525421。
2008年5月1日起,屬于我局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委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lián)系電話、傳真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上猶縣交通運輸局人秘股
辦公地址:縣交通運輸局302室 郵政編碼:341200
聯(lián)系電話:0797-8525421 傳真號碼:0797-8525421
電子郵箱:syjt_8542671
受理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二)申請程序
1.申請?zhí)岢?/font>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申請,以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1)當面提交: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上猶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辦公電話:0797—8525421
辦公地址:江西省贛州市上猶縣猶江大道26號;
(2)郵政寄送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郵寄至“上猶縣交通運輸局辦辦公室”,郵編:341200,地址:江西省贛州市上猶縣猶江大道26號。
(3)政府網站申請:申請人進入上猶縣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首頁→“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選擇“交通運輸局”為“接受申請的單位”,在線填寫《信息公開申請表》后提交申請。申請人成功提交申請后,請妥善保存電子回執(zhí),以便查詢申請辦理情況。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傳真至上猶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傳真:0797-8525421。除特殊情況外,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
2、申請?zhí)幚?ensp;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4個工作日);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4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l.屬于國家秘密的;
2.屬于商業(yè)秘密或公開可能導致商業(yè)秘密被泄露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三、監(jiān)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局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797-8544103 傳真:0797-8544103
通信地址:上猶縣行政中心上猶縣人民政府法制辦
郵政編碼:341200
接待投訴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或上一級政府投訴。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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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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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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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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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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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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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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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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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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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 其它組織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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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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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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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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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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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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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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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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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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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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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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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況 |
所需信息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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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 內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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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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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信息的方式(可選) □ 郵 寄 □ 電子郵件 □ 傳 真 □ 自行領取 |